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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5-12-03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的

公告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晋城市儿童医院 晋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79年,是我市唯一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为晋城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长治医学院教学医院、山西省助产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山西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出生缺陷防控耳聋基因检测实验示范基地,是晋城市产科质控部、新生儿科质控部的依托单位、山西省妇幼保健联盟成员单位、河南省儿童医院联盟成员单位、北医三院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网络成员单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地项目单位,荣获山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医院位于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753号,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51平方米。2023年市儿童医院易址迁建项目被列为市重点工程,利用原晋城市人民医院旧址改建,位于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南侧,太行路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76699.11平方米,编制床位359张,预计 2026年3月完成搬迁。新院区建成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将成为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为本科,年龄为28周岁(1996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为硕士,年龄为30周岁(1994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助产士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晋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

(2)有意向者请登录http://www.jcsfybjy.com/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晋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投递至报名邮箱:jcsfyy@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岗位”格式为准。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理论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理论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技能操作的人员确认放弃技能操作的,按照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操作人选。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2025年12月13日上午8:00(周六)

操作考试:2025年12月14日上午8:00(周日)

考试地点:门诊五楼。

考生须持身份证入场,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凡通过考试拟被录取的考生,人事科将通知本人到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现场资格复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理论、技能操作、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将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1个月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八)待遇

1、对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管理;

2、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理论、技能操作、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已通过考试被录取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委托考试辅导培训班和不指定辅导资料。

2、报名后考生须关注考试的相关回复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咨    询: 0356--2095276

监督电话: 0356--20961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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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晋城市凤台街2753号
(市内4路、8路、12路、27路公交车市妇幼院站下车即达)

0356-2095261

0356-209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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