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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时间:2021-06-02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丙类,自负100%)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1、挂号费、各种健康体检费、救护车费、陪床费、院外会诊费、取暖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出诊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2、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检查、设计、手术、治疗处理费用。

3、建立健康档案、疾病健康教育、尸体料理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检查、设计、手术,治疗处理费用。2、各种减肥、增肥、增高、戒烟等费用。3、各种健康体检(如:各种医学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入学体检等)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保健咨询、营养咨询、婚育咨询、性咨询、疾病预测、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等)。5、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服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疾病跟踪随访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助行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各种按摩器、各种牵引带、拐杖、护膝带、提睾带、子宫托等)。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5、擅自增加的诊疗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四) 治疗项目类1、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方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2、涉及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生育报销按规定支付)。

(五)其它

1、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3、避孕药品及用具费用。4、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5、出国以及赴港、澳、台探亲、考察、进修、讲学、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乙类)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发射装置(超声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彩色多普勒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自负10%)2、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国产和合资材料自负10%,进口材料自负20%。

3、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治疗需要到晋城市人民医院、晋城市大医院的外出检查费用经审核后的费用城镇职工自付15%,城乡居民自付50%。

三、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甲类)

《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中除基本养老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部分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以外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均准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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