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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

时间:2021-06-02

一、住院后如何办理医保登记?

答:如果您是参保病人,请您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持患者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户口簿,到医保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身份核对确认书,交由主管医生进行填写。如果您超过3个工作日不办理登记备案,将视为自费病人,不与报销哦。

二、住院后能报销多少?

答:如果您是城乡居民,请看下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 一个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具体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见下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医疗机构

三类收费标准

(二级乙等及以下)

二类收费标准

(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

一类收费标准

(三级甲等)

县级

省、市级

省、市级

省外

起付标准

100元

400元

500元

1000元

1500元

支付比例

85%

75%

70%

60%

55%

备注:1、城乡居民按规定转市外省内医院住院的,按以上标准结算;按规定转省外就医的,一律按起付标准1500元、支付比例55%的标准结算。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我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支付标准在以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50%。

三、生孩子能报多少?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凡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除中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外,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下限额标准内支付:自然分娩600元;剖腹产1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1胎统筹基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

四、新生儿住院能不能报销?

2017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新出生儿童在出生6个月内,其监护人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参保手续后,方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如果住院花的太多,有没有什么待遇?

答:如果住院花的太多,国家还有大病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支付比例为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2、困难人群报销比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Ⅰ级、Ⅱ级)、五保户、困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医保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3、二次补偿: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仍超过5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4、如果您患有、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恶性胃肠道间质瘤、乳腺癌疾病使用伊马替尼等特殊药品治疗,苯丙酮尿症患者使用低苯丙氨酸配方膳食等费用,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特殊疾病医保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23号),将其列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管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照规定的比例及限额支付。

六、贫困人口,另外有什么帮扶政策?

答: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保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障帮扶政策。

1、省内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在县城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线分别为1000元,3000元,6000元。

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5000元,医保支付比例为78%。

3、省内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县域内医疗机构不超过15%,市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0%,省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0%。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按85%的比例给予报销,其余均由个人承担。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4种重大疾病住院时,按以上标准享受待遇,但原政策规定的病种限额仍然执行,超过限额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5、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孕产妇在省市级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剖宫产或在市级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上标准享受待遇。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然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乡级限额900元,县级限额2200元)结算管理,除中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外,限额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七、住院期间,我在医院外面的检查费用能不能报销?

答:如果限于医院设备条件所限,您遵医嘱在晋城市人民医院和晋城市大医院做的检查,请您保存好门诊发票,在出院时一并交到医保科报销。

八、如果到晋城市外的上级医院住院,怎么办理转院?

答:如果我院因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您要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请您按照流程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到参保地备案,住院回来后才能报销。

办理转诊转院流程:医保科领取转诊转院备案表—主管医师填写并签字—科主任签字—医保科主任签字并登记—分管院长签字—医保科盖章—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九、晋城市的重大疾病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我市将将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22类疾病纳入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其中参保贫困家庭儿童中1-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有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由慈善基金会补助30%,实行免费救治;其余21类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病种限额内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五保户、困难儿童等)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超出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在晋城市妇幼保健院住院,乳腺癌、宫颈癌这两种重大疾病的可以在这里按大病报销。。

十、听说现在住院只需要交少量钱就可以住院了,是真的吗?

答:是真的,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就医的若干意见》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为减轻参保住院患者经济负担,实行参保病人持卡就诊结算,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经济负担,我院决定,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只需交2000元就可以住院接受治疗,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情况,你只需交纳个人自负部分;当然如果您住院花费较多,超过1万元及以上,医院会根据医保预结算情况通知你续费;如果你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时还可以免交住院押金,出院前1-2个工作日内,主管医师会向您或您的家属告知您在住院期间的大致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您提前筹措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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